收费标准
交易过户
二手按揭
一手按揭
服务指南
个人法律服务
• 房屋交易过户转名(持房产证转名),房改房上市转让;一、二手房屋按揭、抵押;
• 抵押登记、备案、涂销;
• 房屋新建、赠与、继承、灭失、变更、分割、析产等登记手续;
• 产权发还、宅基地换领房产证;
• 物业评估(土地、房屋、国有资产等物业);
• 接受客户委托代购、代售、代租、代管物业;
• 提供买卖合同、交易过户的房款资金监管;
• 快速办理各类公证文书。
企业法律服务
• 负责房地产项目有关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的起草、审查、修改及完善。
• 负责起草、审查房地产项目转让、收购等有关法律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负责提供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场地。
• 负责协助房地产项目之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合约,并向买卖双方解释上述合同之条文。
• 负责向购买房产的国内客户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并与香港律师进行配合,向国外客户提供国内法律咨询。
• 负责代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产权登记等手续。
• 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有关部门办理楼盘的确权手续;
• 在领取《权属证明书》后,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楼盘各单位的过户监证手续;
• 办理监证过户后,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客户的房地产登记手续,代客户领取房地产证;
• 担任发展商或企业专项法律顾问。
• 负责一手楼的按揭贷款见证手续;
• 代为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地产办证手续。
楼盘按揭贷款指南
• 业主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时,须出具、提交以下文件的原件
1 .广州市房管局出具的 《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 原件一份。
2 . 《楼宇认购书》 原件。
3 . 首期房款的缴纳凭证 原件。
4 .业主及配偶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 原件。 港澳居民则提供身份证及回乡证(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签证和外国人居留证)。
5 . 提供足够的财力相关证明 原件(请准业主尽可能提供以下资料,以便银行尽快、顺利审批,若审批未获通过,仍须向银行补充足够的资产证明):
A .单位月收入证明或工资单(月收入应高于月供款额的 200% ,须用电脑打印或用纯黑签字笔填写;提供本人三个月以上的银行代发工资流水)。
• 近 6 个月以来的主要资金往来银行帐户存折(对帐单)、,国库券、房屋所有权证或汽车行驶证及汽车注册登记证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证明。
• 本人为法人代表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单据(连续三个月)。
• 本人有房屋出租收入的房屋出租契约等。
6 . 以业主为户名的活期存折(用于供款) 。
7 . 外地户口需提供一年以上广州市社保单或完税证明。
8 . 公积金贷款需另外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公积金流水 (本地户口需提供半年以上公积金流水,外地户口需提供一年以上公积金流水)
一、 业主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每宗计算)
贷款合同公证费 | 300元 |
授权委托公证费 | 300元 |
保 险 费 | 贷款金额×1.2×0.1%×保险年限×折扣(折扣:2-5年:9折、6-15年:8折、16-30年:7折) |
抵押备案登记费 | 住宅:130元/宗 车位、商铺550元/宗 |
律 师 费 | 商业:600元/宗 公积金:1200元/宗 |
印 花 税 | 贷款金额×0.05‰ |
保证书公证费 | 300元/宗(提供担保的申请人须交此项) |
三、 业主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注意事项:
1.业主最高可获七成三十年按揭贷款,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
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利率。
3.按揭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未满18周岁但与成年
人联名购房符合规定的可申请按揭)。
4.外籍人士、台胞欲办理按揭业务的须提供广州市户口居民担保(担保人须提供A项资料及收入证明)。
5.贷款合同、申请表等法律文书必须由业主本人签署,并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人相
同,若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名购房的,则该等联名人应共同签署上述法律文书。
6.按揭申请人按揭年限一般以按揭终止时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60岁计算,如有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应为其提供担保。
四、 业主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时间、地点:
1.业主在向发展商交纳首期购房款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发展商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按揭手续。
2. 律师事务所办理签署《贷款合同》公证、抵押备案及保险手续。
按揭办理地点:广东中粤云天律师事务所 — 房地产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仓边路38号二楼
电 话:62729599 房地产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周六 9:00~17:00
房 屋 交 易 过 户
房屋买卖,不论是一手楼盘还是二手物业,买卖双方在多数情形下都是初次相识,对于传统中国人的观念来讲,初次相识就要做金额巨大的交易,信任问题显而易见,很多交易也往往因此而告吹。
广东中粤云天律师事务所推出的房屋买卖 “律师信用代理” 业务正好为广大市民在出售或购置物业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其中,本中心在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业务过程,将提供交易(或按揭)全过程的 “资金监管服务”,该服务为国际上律师行通行的做法,使得买卖双方的交易更有保障(买卖双方共同委托本所,可防止其中一方中途不协助办理,可避免或减少守约方的损失)。
同时,本中心以方便、快捷的运作,令整个交易过户过程只须10工作日;而买卖双方只须在本中心 签名一次,即可安心在家等待通知。
买卖双方在本所签订授权委托书,并提交有关资料,预交税费及费用。 | --> | 10工作日 | --> | 买家取房产证 |
房管部门所有手续由律师所办理(如:晒图、交件、交税、过户取房产证等一切事项) |
交易过户缴交税费
费用名称 | 收费部门 | 卖 方 费 用 | 买 方 费 用 | ||
普通住宅 | 非住宅 | 普通住宅 | 非住宅 | ||
契 税 | 财 局 | 无 | 评估价 x1.5% 个别物业或情况按实际情况而定 | 评估价 x3% | |
交易管理费 | 房管局 | 面 积x 3元/㎡ | 面 积x 3元/㎡ | ||
印花税 | 房管局 | 评估价x 0.05%(住宅免收) | 评估价x 0.05% | ||
地 价 | 计财处 /房改办 | 地段价x4%(个人) 地段价x3%(单位) 评估价x1%(房改房) | 地段价x50% | 无 | |
个人所得税 | 财 局 | 成交价x1% 备注:多套及未满5年须缴交 | 无 | ||
营业税 | 财 局 | 成交价x5.5% (个人) 成交价x5.63%(单位) 备注:住宅未满5年须缴交,非住宅按物业的具体情况而定。 | 无 |
备注:1.以上税费按房管局评估价计算;
2.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按当时规定为准。
二手楼按揭、抵押贷款
二手楼按揭、抵押费用(买家)
以前收费标准:
费 用 名 称 | 服 务 内 容 | 金额(元) |
评估费 | 评估物业价格 | 评估价x 0.5% (不低于¥1,000) (此费用律师行赠送,转按除外) |
查案费 | 核实产权情况 | 90 |
合同公证费 | 贷款抵押合同公证 | 300 |
委托公证费 | 委托书公证 | 200 |
保险费 | 购买保险 | 贷款额x 0.1% x年限x折扣 |
抵押登记费 | 抵押登记 | 250 |
律师费 | 代办上述事项:查册、约评估、见证、签约、公证、保险、交易过户、抵押登记等一切手续。 | 贷款额x 1%(不低于¥1,800) |
合同印花税 | 纳 税 | 贷款额x 0.05‰ |
业主收费:委托公证费400元
现本所推出办理二手楼按揭优惠政策如下:
一、商业贷款
1.房屋评估价在一百万以下的收3000元;
2.房屋评估价在一百万以上的按贷款额的1.2%收取;
二、公积金贷数
1.房屋评估价在一百万以下收取3500元;
2.房屋评估价在一百万以上的按贷款额1.2%收取,最低收4000元。
备注:
1.上述银行费用按银行指定之评估公司评估价计算;
2.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按当时规定为准。
各 项 业 务
业 务 项 目 | 金 额 |
1.产权查询、查征用手续 | 每宗¥100元 |
2.申领、换领契证手续费 (指新建、赠与、继承、遗失、变更、分割、分家析产等登记) | 每宗¥2000元 |
3.更正房地产证内容 | 每宗¥1000元 |
4.物业整栋确权手续费 | 每宗¥1000元 (大宗计算) |
5.交易过户转名 | 评估价x1% (不低于¥2000元) |
6.抵押登记或抵押备案 | 每宗¥1000元 |
7.涂销抵押登记或涂销抵押备案 | 每宗¥500元 |
8.物业评估手续费 | 评估价x0.5% (不低于¥1000元) |
9.产权发还 | 面议 |
10.各类公证书 | 按国家标准收费,无须另加律师费 |
11.提任发展商或企业专项法律顾问 | 商定 |
备注:
1.上述事项未能尽录,烦请赐电;
2.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按当时规定为准。